古宏儒的情趣用品開箱文
(更新:新增動新聞)花蓮1名29歲潘姓男子,長期利用電驢(eMule)軟體在網路上下載未成年女子性交影片,但該軟體下載時同時又具有不定向散布功能,花蓮警方連日網搜查到IP,昨持票到潘男住家逮人,並查扣電腦,潘男被逮時說:「抓A片有犯法?」警斥:「四處散布就不行!」遂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送辦,最重可判刑3年併科500萬元罰金。潘男警訊時坦承下載未成年性交影片,但辯稱不知道用電驢下載會強制四處散布。警方表示,「emule」或「BT」等網路分享軟體,是利用P2P多點對多點技術,透過網路分享檔案,會強制使用者在特定資料夾內上傳分享給其他的網友,使用者無從拒絕,下載又同時分享色情影片已經觸法。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第38條,散布、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、猥褻行為之圖畫、照片、影片、影帶、光碟、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警方呼籲,現正透過影片內容循線追查拍攝來源,提醒民眾不要觀看與下載兒少色情內容,因該影片並非色情內容,而是兒童遭受性侵害的證據,勿讓自己成為兒少性剝削犯罪鏈裡的共犯加害人。(突發中心王文傑/花蓮報導)發稿時間1701
更新時間2140
留言列表